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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利益无涉是公正司法的基本要求。在司法实践中,以获取利益为目的的司法运作可以划分为不同的形态,按司法逐利的主体划分,可分为受个人利益驱动的司法、受部门利益驱动的司法、受地方利益驱动的司法、混合利益驱动的司法;按司法逐利的原因划分,可分为权力腐败型、行政压力型、相互妥协型、指标考核型。造成利益因素影响司法的主要原因是司法运行过程中激励机制所产生的作用,其逆向激励胜出而呈现出负效应,从而造成激励机制的扭曲。要实现公正司法的目标,就必须坚持司法的利益无涉性,坚持司法化改革取向,努力做到考核机制科学化。  相似文献   
2.
被害人影响陈述制度在刑事被害人权利复兴的时代得到发展,提交该陈述成为被害人在量刑阶段的一项权利。美国的被害人影响陈述制度即是英美法系中被害人影响陈述制度的典型,联邦和州的立法均赋予被害人递交被害人影响陈述的权利,联邦最高法院的判例也确认了其合法性。我国刑事诉讼中缺乏刑事被害人对于量刑的利益表达机制,应当借鉴被害人影响陈述制度,构建刑事被害人的量刑建议权。  相似文献   
3.
4.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国际司法准则与跨国法律框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被害人权利经历了一个从衰落到重新重视的过程。出于对过去的反思,国际社会试图建立起刑事被害人权利的国际司法准则,包括以欧洲为代表的区域性法律保护机制和联合国的全球性司法准则,其中以欧洲的区域性法律保护机制和准则最为完整和完善。这些国际司法准则包括了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各个方面,为我国构建和完善刑事被害人权利的法律保护机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应当借鉴国际准则,完善我国关于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条所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存在着方向的偏差和内容的缺陷,人权保障理念不足,人权保障对象狭隘,忽视诉讼权利,没有体现出刑事诉讼程序法的特点.刑事诉讼法修改在即,必须以人权保障为重点,反思该条立法,重新定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相似文献   
6.
公共领域是一个公民自由讨论公共事务的空间.在网络信息时代,新媒体的出现使承载舆论的公共领域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导致了"公共领域的第三次结构转型".2009年以来,多宗演变成影响性事件的司法案件表明,当下中国的司法恰逢公共领域转型和社会转型的双重变奏,其运作的过程和裁判的结果深受舆论的影响甚至左右.为了在舆论与司法之间培育起健康的关系,必须既保障开放的舆论空间,又保障依司法独立运行,并通过司法的透明化赢得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相似文献   
7.
少年司法固有的福利模式和刑事模式均无法单一地解决少年犯罪的问题,因而受到学界的批评.同时,以恢复社会关系,促进罪错少年回归社会为目标的恢复性少年司法似乎正在成为少年司法的“第三条道路”.从社会变迁的角度看,社会、社群和社区的发展变化对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巨大的影响力.我国的城市化和市民社会正处于迅速发展的阶段,社会、社群、社区的发展驱动了具有恢复性少年司法因素的少年司法的发展,这体现了社群主义的价值底蕴.我国不少地方的司法机关进行了恢复性少年司法的探索,其各个阶段均具有社区参与的因素.从社会发展的趋势看,城市化和市民社会的发展使恢复性少年司法的社区参与具有广阔的前景.  相似文献   
8.
我国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制度通过各地的试点探索而得以逐步兴起。通过对国内社会观护制度的立法沿革和50余地社会观护的实践情况的梳理和对比发现,2020年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所初步确立的社会观护制度存在适用对象狭窄、专业性实施主体缺位、前置程序缺失、实施程序正当化不足、观护措施层次性不足、社会参与角色和路径尚待明确等问题。对此,构建社会观护适用程序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个别处遇原则、正当程序原则和分级衔接原则,同时应从社会观护的适用对象、决定主体、实施主体、强制报告机制、社会调查制度、听证程序、转处分流程序、分级措施、恢复性司法、变更与终结等方面加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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