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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监督实效,五家渠市人大常委会近日组成检查组,深入市属各单位,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座谈会、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统计法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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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干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7,31(1):43-47
网络约车平台作为共享经济的代表性运作模式,吸收了大量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网
约车司机与平台公司并非劳动关系,网约车司机既非个别劳动法上的劳动者,亦非集体劳动法上的劳动者。结合网约车
司机的实际生存状态以及国外的理论探索,未来我国可以在不突破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基础上,将网约车司机纳入集体
劳动法的保障范畴。即网约车司机虽非个别劳动法之劳动者,但可以为集体劳动法之劳动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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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是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自21世纪以来,此项工作的重点发生了从劳动关系“底部”“提低”到社会法“底部”“脱贫保底”的转变。在脱贫攻坚已取得全面胜利、我国迈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新阶段,有必要重新反思前一时期强化劳动关系“提低”特定话术的来源与本质,从社会法“底部”出发,检视劳动关系“提低”的效果以及特定话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影响。未来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的比例,须妥善处理政府之手与市场之手的关系:一方面谨防非市场性“提低”在用工端与就业端的挤压效应,另一方面通过就业市场的扩容提质深挖市场性“提低”的潜力,在发展与可持续的前提下,同步实现两种“底部”收入的巩固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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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1 世纪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经历了从“中心化”向“非中心化”的发展与革新。
2015 年以前,各地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相关举措具有对象上以劳动关系为中心、路径上依赖政府之手与非市
场性手段的特点。此种“中心化”的制度安排难以妥善处理短期成效与长期可持续性、工资普惠性与激励性、
部分群体受益与更弱势群体相对受损之间的辩证关系,存在将矛盾转移至政府的潜在风险。研究认为,在收入
分配制度改革“非中心化”的设计中,需兼顾活力、耐力与定力。一方面,在共创、共享、共治原则下找准市场、
政府与劳资双方的定位;另一方面,盘活劳动力横向与纵向流动性,在落实机会平等的基础上完善按劳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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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官方对劳务派遣的规制理念大致可以劳动合同立法为界,在其之前以鼓励为主,在其之后以限制为主。我国劳动法学界对劳务派遣的评价也大致可以劳动合同立法为界,在其之前以中性评价为主,在其之后以负面评价为主。这些转变的背后是对市场用工与就业形式的重构,经济性因素逐渐受制于政治性因素,公权力直接干预市场选择。从法社会学的视角看,劳务派遣具有客观必然性与现实性,不应将其的超常发展视为对法律权威的挑战,仅从法的强制性着手而忽略其承认性。应构建回应型调整模式,变"堵"为"疏",调整现有规制理念,以回应市场理性与社会需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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