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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陪审制度改革的前景与出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陪审制度与司法现代化既存在矛盾性,也存在相容性。矛盾性使其处境困难,而相容性则给其带来生机。陪审制度在中国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但其在现实中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必须加以改革。当前的重点是限定陪审案件的范围,强中审员的权利,吸收专家型陪审员。而根本的出路则在于现行司法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2.
在中国现行法制中,法律传统因素主要以两种形式存在:一种是以规则、原则、概念等物化了的观念存在于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中;另一种主要是以法律意识形式通过人们有法律意义的社会行为表现出来。在实体法和程序法等诸法律部门中,中国法律传统的影子随处可见,而司法行为及民众类法律式的行为中,传统观念的影响也甚为可观。这些传统因素构成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现实基础和背景,而实现法律传统的创造性转换,也就成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3.
根据哈贝马斯,司法的合理性问题在于:一种法律的适用,如何既具有内部自洽性又具有合理的外在论证,从而同时保证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正确性。哈贝马斯认为,当代西方的典型理论包括解释学、实在论、实证论都没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相对而言,德沃金的建构性解释论提出了较为有效的方法,但由于其缺乏对话层面的考虑,而不可避免陷入独白化的困境。为此,哈贝马斯将商谈论引入以解决司法判决的合理性问题。哈贝马斯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对传统的司法理论具有颠覆性。虽然这种理论带有很大的乌托邦成份,但对解决当代社会的司法问题,不失为一种有价值的视角。  相似文献   
4.
近来,日本政府宣布将恢复和修改陪审法,建立陪审团制度,实现接近市民的司法.人们希望重新采用陪审团制度,以避免或尽量减少法官的错误裁判,并提升公众的司法信赖感.在陪审制度的类型选择上,日本政府面临英美陪审团制度和欧洲大陆混合法庭制度两种选择.在文化上,日本社会的等级制性质,对权威人物的高度信赖,日本人的团体意识及维持和谐的愿望,有利于陪审团制度的有效运行.在社会方面,日本社会的大多数人属于受过良好教育的、同质性的中产阶级,这有助于陪审团制度的功能与目标的实现.在法律上也没有阻止日本重新引进陪审团制度的障碍.因此,日本将会促成更可能是一种以英美模式为基础的陪审团制度.  相似文献   
5.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致使处于“安全阀”地位的中国工会任务加重,压力加大,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工会地位仍处于原先计划经济时的水平,几乎对自身承担的任务及须履行的职能不堪负担。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工作者迫切呼唤着工会地位的提高。工会地位涉及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结构中的位置。从法律上看,它实际上反映的是工会的权利问题。有权利则有地位,无权利则无地位。这种逻辑是十分简明的。从我国现行法律上看,工会的权利主要包括代表权、  相似文献   
6.
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10月10日至13日,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04年年会在广州市召开。出席本届年会的专家学者有360多人,收到论文150余篇。会议期间,与会者围绕三大诉讼法典的修改以及诉讼中的一些理论问题进行了研讨。  相似文献   
7.
德国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德国,指挥侦查和提起公诉是刑事诉讼法赋予检察官的基本职能.但实际上,对犯罪案件的侦查基本上是由警察独立完成的.而随着起诉便宜主义的兴起,检察官在审前阶段对于案件的过滤作用显得极为重要.过去只有在审判阶段而且只能由法官做出的决定,检察官在审前程序中也逐渐能够独自做出.因而,检察官的司法官角色在不断得到强化.相应地,由检察官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只占全部案件的较小部分.从实际的作用看,检察官越来越成为德国刑事司法体系的中心角色.  相似文献   
8.
本文对刑事证明责任的概念内涵作了考察和辨析,认为刑事证明责任的本质在于,控辩两造于口头辩论终结后,某一要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而由某一方承担不利益后果的危险。文章进而探讨了刑事证明责任的分配与无罪推定原则的关系,指出犯罪构成要件的证明责任倒置违反了无罪推定原则,并且无罪推定原则的违反不能被正当化。因此,应当坚持无罪推定原则的绝对性,对犯罪构成要件、纯粹量刑要件、程序要件的证明责任作出合理的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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