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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在不动产交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复杂的难题。通常来说,信息披露义务的根据具有多元性,既包括效率也包括道德和政策。而信息披露义务的设定必须考虑多种因素,如信息的性质、信息取得的社会价值、信息主体等,该义务的设定必须实现一般原则和例外规定的统一。信息披露的范围极可能是内在于不动产也可能是外在于不动产,法律对两者的态度不完全一致。而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则可能适用错误、欺诈、显失公平甚或违约规则进行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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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履行时,法院是施加救济成本还是价值损失的赔偿是合同法的难点之一。赔偿计算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期望损害赔偿的目标。目前流行的Peevyhouse规则、经济浪费规则和价值损失规则都有明显缺陷,而综合考虑意图、合理性以及政策则是目前规则的最好取代。而且获益赔偿可作为补救成本、价值损失之外的第三种可能实现期望损害赔偿目标的计算方式。我国现行《合同法》过于强调救济成本虽总体可行,但没有认真对待救济成本与价值损失之间的关系,也没有考虑获益赔偿的可能性,并不妥当。未来《合同法》应在此方面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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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良国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1):51-58
私法上错误制度的理论基础为校正正义。错误制度的模型构建要实现保护弱势商谈方以及防止机会主义行为。错误制度对错误的程度要求重大而且对于错误方与非错误方均应当有要求,而且要规定错误制度排除适用的情况。PICC和PECL对此作出了恰当的回应。根据对错误制度的理解,应当对我国的重大误解制度进行改造,未来民法典对此要进行重新的立法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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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良国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1,19(6):117-124
可预见规则原理源自于法国民法学家博迪埃的理论,英国普通法将其引进并加以适用。可预见规则在两个多世纪的发展中,一方面呈现出适应客观需求的灵活性特质,一方面呈现出易受到政策影响的受限性特质。诸如在公共运输、电力等公共企业部门违约的情况下,以不滥用权利为前提,可以排斥可预见规则的完全适用;在法律制裁故意违约的情况下,可以不适用可预见规则,以此使故意违约人承担较重的责任;在基于收益与风险相一致原则以及公平正义考虑的情况下,可预见性规则的适用受到损害与收益之间合比例原则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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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良国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5,23(1):110-120,175
冷冻胚胎不同于人,因为还没有生命;也不同于物,因为有发育成为人的可能。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应获得适当尊重。冷冻胚胎的处理依据主要是夫妻在知情同意权中达成的合意,但也应区别对待。法律赋予不行使生育权利一方的利益应优于行使生育权一方,且应允许不行使生育权利一方改变已经达成的合意;其他情况下,当事人的合意具有最终性。处理冷冻胚胎的任意性法律规范的设计同样应优先考虑不行使生育权方的利益,且以冷冻胚胎的销毁为任意性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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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中的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始终贯彻契约法的发展史,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两者的地位并不相同,它们更多的从属于政治、经济等要求。两者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融合的关系。主要的民法典文本或契约法文本没有任何一个完全贯彻客观主义或主观主义。我国未来民法典也没有必要在两极之中选择一个,而是应当将两者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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