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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辩护人在刑事诉讼法中法律地位和作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使得审讯双方地位趋向对等化.对侦查机关的审讯工作影响相当大。传统的对抗性的“刚”性审讯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为此,立足于新修订的法律和审讯现状,重新审视审讯关系、审讯步骤和审讯方法,探索构建全新的“柔”性审讯模式。“柔”性审讯模式是指建立在分析审讯的根本规律及犯罪行为人心理及行为特征基础上,为达到明辨真相、获取证据、感化教育的目标,审讯活动以说服犯罪嫌疑人,让其自愿进行供述的审讯模式,包括准备、接入、交锋、突破、善后五个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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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完善了辩护人在刑事诉讼法中法律地位和作用、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使得审讯双方地位趋向对等化,对侦查机关的审讯工作影响相当大。传统的对抗性的刚性审讯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为此,立足于新修订的法律和审讯现状,重新审视审讯关系、审讯步骤和审讯方法,探索构建全新的柔性审讯模式。柔性审讯模式是指建立在分析审讯的根本规律及犯罪行为人心理及行为特征基础上,为达到明辨真相、获取证据、感化教育的目标,审讯活动以说服犯罪嫌疑人,让其自愿进行供述的审讯模式,包括准备、接入、交锋、突破、善后五个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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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化时代,地方警察院校的教育训练工作面临教师队伍不足、教学内容滞后、教学方法单一、教学设备不完备、科研方向性和应用性不足等问题。通过借鉴香港等警察教育域外经验,地方警察院校应从公安实战部门汲取能量,实现公安实战部门与地方警院的互动;应构建地方警院与公安实战部门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通过毕业生队伍遴选信息员;依托学员资源建立高效的培训、考核系统;应完善大要案事件校警联动,建立与市、县公安机关的动态联动机制;应依托省公安厅的辐射效应,利用院校专家储备,搭建在线网络交流平台;应构建校警双向人才培养模式,完善教师实践培训制度,建立植根基层的双师型教师培训实验基地;应完善客座教官聘请制度,建立以科、所、队长为主力的客座教官队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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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审讯法”中心理效应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巫勇群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10,(3):50-52
审讯的前提和基础就是交流沟通。传统的"硬审讯法"将被和谐沟通为过程,自愿供述为目的"软审讯法"所替代。审讯实战中,审讯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心理状态,通过灵活运用角色互换、亲和、正强化、牢骚、暗示、巴纳姆、第三人、面子等心理学效应,科学劝说,缓解审讯双方的对立矛盾,建立和谐沟通,达到审讯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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