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1994年10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消法》),首次以特别法的形式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这是我国民事立法的重大突破.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产生,体现了国家对损害赔偿这种纯粹的私法关系的干预.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是实现惩罚性赔偿制度社会作用的关键.综合考量惩罚性赔偿的功用、合理设置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可大大提高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2.
公司的司法解散是解决公司内部矛盾的一种制度。我国公司司法解散制度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加快而发展完善起来的。与国外成熟的制度相比,我国的司法解散制度还存在不足。应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的制度和立法,为我国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更好的参考标准,更好地解决公司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3.
施彦秋 《北京石油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0(1):76-80
格式合同的应用是商品经济发展、合同理论与实践进步的结果。格式合同极大地方便了我们的生活。然而现存的格式合同并不尽完善,如事先拟订性等,对合同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了侵害,并损害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因此,必须要对格式合同进行法律上的规制。完善立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社会的援助制度等,都是完善格式合同法律制度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