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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丽惠 《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学报》1990,(Z1)
一对夫妇有了孩子,就自然成为父母.但这主要还是从血缘关系上说的.如果从品德、性格、文化及教育等方面的修养来看,有些人并不具备做父母的基本条件.这样的父母,不但会害了孩子,也害了自己,甚至会对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害.所以,做父母的基本修养,就成为不可或缺的必修课.1、父母应有高尚的品德.首先,要有高尚的精神境界.愿为追求人类美好的未来而献身,要爱祖国、爱人民,爱大自然,爱全人类一切真、善、美的东西.同时,憎恨世界上一切假、恶、丑的东西.要有正确的是非、利害、荣辱和取舍观念.要有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又要有冷静思考、自我批评的科学态度,还要有平等、民主、合作,竞争的精神.要有放眼世界、面向未来,愿意接受一切先进事物,善于学习所有国家长处的时代精神.这是我们的民族魂,也是每一个做父母的人所应有的精神境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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