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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中相关立法对于监察委员会监督的举措规定较为笼统,使得具有宪法规定法律监督机关地位的检察机关,难以对政治地位相对较高、权力相对集中的监察委员会实施检察监督,也难以对经验丰富的监察委员会人员进行有效检察监督。然而,监察体制改革并未改变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属性,检察机关履行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可以通过强化立案监督、防止选择性执法,强化调查监督、规范使用强制措施,强化独立审查、防范干预监督等途径对监察委员会进行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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