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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台湾地区的刑法总体上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突显了刑法的人权保障。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祖国大陆刑法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强化着刑法的社会保护。不同的刑法立场可以服务于同一部刑法的相同价值目标,而并非水火不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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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台湾地区的“刑法”总体上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突显了刑法的人权保障。在预备犯和不能犯问题上,祖国大陆刑法体现的是刑法的主观主义立场,其在中止犯问题上则体现的是刑法的客观主义立场,而此两种不同的刑法立场都强化着刑法的社会保护。不同的刑法立场可以服务于同一部刑法的相同价值目标,而并非水火不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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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诸多刑法理论问题还处于激烈争论之际,学者们对犯罪中止的探讨似乎已经沉寂下来了.在理性思考之下,犯罪中止应从行为结构上作出相应的定性和处置,而不应笼统地作为犯罪对待.犯罪中止的刑法体系地位和刑法学体系地位应彻底立于犯罪中止制度的设立宗旨予以确定,并可将其置于犯罪论中的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之后.基于对犯罪中止的重新定性和对其刑法体系和刑法学体系地位的重新安排,犯罪中止制度可作出新的法条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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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大陆在其独特的中华法系刑法模式影响之下将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分列开来形成了一种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风格迥异的立法模式;台湾地区现行刑法则将中国大陆刑法所谓之犯罪中止归入未遂犯。在有关犯罪未遂之理论方面,海峡两岸也各有见地。海峡两岸在有关犯罪未遂之立法与理论上各有利弊,这是适应各自所属法系特点、价值观念与法律思维模式之必然结果。然而,中国大陆刑法之犯罪未遂确实有必要借鉴台湾地区现行刑法中的合理之处,以使其犯罪未遂制度之立法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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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种意义或相当程度上,《论犯罪与刑罚》在其是一部刑法社会学著作的同时,又是一部刑法实证学和刑法工程学著作,而社会学思维、实证学思维和工程学思维是该部著作能够留给当下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思维启示。我国当下的刑法学研究虽然知晓社会学方法和实证学方法,但在重视程度和如何运用上仍存在着相当偏差,而工程学方法则可能是无稽之谈,这些便严重制约了我国刑法学研究的创新性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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