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篇
  免费   0篇
法律   1篇
综合类   1篇
  2007年   1篇
  200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肖仁辉 《法治研究》2006,(12):44-45
一,关于特许经营的主体范围 在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主体主要有三类:1.特许权人(亦称转让方、授权方或许可方),即授予特许权的一方当事人。2.区域特许权人,即经特许权人授权在某一特定区域内以特许权人的名义开展特许经营业务,发展区域特许经营体系的当事人,这类当事人对特许权人进行跨地区或跨国界拓展特许经营业务十分重要,他们往往具有双重身份,对特许总部来说是受许人,对他所代理的地区来说又是特许权持有人,即转让方。  相似文献   
2.
家庭暴力危害受害人的身心健康,危及社会的安定和谐,而我国立法上对防治家庭暴力仍存在缺陷,本文从家庭暴力的内涵和特征入手,提出了防治家庭暴力的法律措施。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