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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差序格局”下,中国人以“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与他人交往。亲疏关系与“公”“私”密切相关:越私越亲;越公越疏。土改后,家族作为“小公”的单位被瓦解,家庭作为“小私”单位更加坚固。在互助组时期,国家通过领导互助合作社形式,并依靠人民群众,重塑着农民“公”与“私”的观念。互助组因而成为超越血缘群体的“公”。国家有意识地引导穷人进行互助互帮,走向“大公”,即由家族认同转向国家认同,进而上升为爱国主义。互助组的爱国主义既表现为对组内成员采取互相帮助,也表现为对组外成员采取互相帮助,而且通过“三大原则”教育,巩固互助组,同时改造农民个体的“利己主义”思想。但是,在现实中,还是有部分农民仍旧倾向于“单干”,即更多地表现为“小私”的行为方式。这种“小私”与“大公”的相持和张力,折射出在革命构建的爱国主义主导思想和行为方式下,“差序格局”中的“自我主义”行为逻辑并未得到彻底根除。尽管如此,互助合作化依然是当年我国农村奔向富裕的实践模式的最初探索。关于互助组中的“差序格局”的探讨,对我国当前如何实现农村共同富裕有很大启发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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