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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0年7月26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祖龙景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祖龙")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榕生内幕交易案做出一审刑事判决,认定内幕交易罪成立,判处没收上海祖龙违法所得、并处罚金合计3830万元,判处陈榕生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这是继"杭萧钢构案"、"董正青案"及"黄光裕案"后,又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内幕交易刑事判决,也是截至目前我国第7起内幕交易刑事判例。该案判决对内幕交易刑事审判的相关理论难点做出了重要创新,且被告辩护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具有较重要的司法理论价值及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2.
中国的经济法学迄今已走过了20余年的历程,但20余年的研究成就却无法掩饰理论体系仍未臻一统的尴尬.学术僵局之下,人们自然而然地把目光投向了国外,试图从国外的学界同仁那里获得启示.于此背景下,苏颖霞、陈少康将德国学者罗尔夫·斯特博所著的<德国经济行政法>一书译介至国内,从而开启了这样一扇西学之窗.于宏观而言,该书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德国版的经济法学理论与思维体系,于微观而言,该书对一些问题的论述极富启发意义.可以说,该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视野,其对中国经济法学理论体系的深层构建及对某些理论难题的解决均颇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3.
在传统的市场经济国家,垄断问题主要表现为经济性垄断,而在我国,当前垄断的主要形态则是行政垄断。所谓行政垄断,是与滥用经济力而实施的经济性垄断相对的一种垄断形态,指的是政府和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①  相似文献   
4.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向来存在一个分与合均两难的悖论;一方面经济法学者无法令人信服地将二者划分开来,而另一方面经济行政法论的主张者也无法解释二者之间诸多的差异.传统经济法理论以行政机关作为干预主体,借行政权干预经济是造成这一悖论的深层根源.新兴的"第四部门"和社会中间层提供了更优的干预主体选择,同时也为悖论的破解提供了一个突破口.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反垄断法的产生历史出发,揭示了其规制对象的特定性,指出行政垄断应由行政法而非反垄断法进行规制。但目前的行政法规制渠道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而显得极为不畅,从而无法胜任对行政垄断的规制,这便在客观上造成了竞争法规制手段的介入。但竞争法的规制在本质上是一种错位规制,它必将造成一系列不利后果,因此应对行政垄断的法律规制渠道进行复位,通过完善有关的行政法律制度来规制行政垄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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