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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足于在有限环境中永久地无限止地扩张的生活方式不可能持久,它追求的扩张主义目的越是成功,它的寿命也就越短"。〔1〕然而直到这种生活方式将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戕害得千疮百孔时,我们才开始迟钝地反思已滞后多时的环境文化。我们需要寻本溯源,从古老的"天人合一"环境哲学中汲取智慧,更需要借助儒家伦理法的导引,将环境法治与环境德治结合起来,促进环境道德的法制化和环境法律的伦理化,藉此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中国特色新环境文化。 相似文献
2.
陈开琦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5,7(Z1):18-20
书证的收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参加人寻找、获取与本案有关的书证的诉讼活动.对于书证的收集应当明确以下三点:其一、书证的收集是一种诉讼中的诉讼活动.它不同于日常生活中普通民众对书证的收集.前者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调整,不会因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而后者是一种诉讼行为,这种行为是否行使或是否正确行使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二、书证的收集以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以书证收集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收集活动及司法人员的收集活动两种.其三、由于诉讼性质的不同,三大诉讼法对书证收集程序的规定应有一定的差异.从一般意义上讲,由于刑事诉讼的最终结果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丧失,甚至生命权利被剥夺而比民事和行政诉讼更具有严厉性,从而应更加重视并强调司法人员对证据收集程序的合法性及对诉讼证据的全面收集.在书证的收集程序规定上,应当比民事和行政诉讼更为具体详细.在刑事案件中,大量的书证主要由公安、检察司法机关依职权获取.法院作为案件的审判机关,处于消极仲裁地位,其主要职责是审判案件而非收集证据,法院依职权收集书证的情况较少,仅限于法律规定的少数情形如当事人申请或涉及国家秘密等.而立法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收集书证的行为除了申请收集的规定外,几乎没有其他任何规定.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法院的消极仲裁地位比刑事诉讼更显突出,法院一般不会主动收集书证,只有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才收集,对书证的收集主要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自行收集.因而,民事、行政诉讼法对法院收集书证的程序规定比刑事诉讼更少,且主要集中在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申请收集和法院的依职权收集两个方面.而另一方面,在民事、行政诉讼中存在的书证通常比刑事诉讼中存在的书证多,这在客观上又要求民事、行政诉讼对法院收集书证的行为规定详细. 相似文献
3.
计算机犯罪定义之我见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正>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普及运用,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繁荣。同时,伴随而来的计算机犯罪,也给社会造成了很大的危害。计算机犯罪不仅发生在经济领域,而且发生在政治、军事等领域。例如:1989年的“六四”病毒在我国部分地区的传染,影响极坏。由于计算机犯罪的日益广泛,世界各国不得不研究对策,以期从技术安全上和法律保障上 相似文献
4.
本文从刑事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出发,阐述了刑事司法中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的关系,认为道德评价对司法人员的法律评价存在着一定的影响;文章分析了刑事司法中的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冲突的原因和方式,认为刑事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的冲突实质上是法律文化与道德文化的冲突,这种冲突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有三种不同的表现方式;文章同时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对于刑事法律评价与道德评价冲突的二种不同的协调方式及其利弊。 相似文献
5.
陈开琦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13,(5)
在我国巨大的水量需求中,地表水的供给量占到了81%。在面临全球性水危机的背景下,我国对地表水的开采量在不断增大,污染地表水水质的势头仍未扭转。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加强对地表水资源的保护。对此,应该反思我们已经建立的法律制度在应对水资源危机中的功效。我国在地表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中存在很多问题,应通过修订法律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并在汲取外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建立新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犯罪对象的二元结构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犯罪对象理论,在逻辑上自相矛盾,在司法实务中面临诸多挑战。对此,许多刑法学者开始对传统犯罪对象理论进行改良或重构,然而他们所谓的改良或重构都是建立在犯罪对象一元结构基础之上的,而事实上犯罪对象无论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是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都明显体现出犯罪对象的二元结构。其中一元是犯罪对象本身的客观实在性,另一元是犯罪对象所映射的刑法所保护的法益。这二元结构通过一定的法则、规则有机地统一于犯罪对象之中。对此,传统犯罪对象理论和现行《刑法》均应做一定程度的修正。 相似文献
7.
陈开琦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6,8(Z2):39-41
上世纪末期以来我国经济生机蓬勃地发展,但社会规范制约机制相对明显迟缓,使一些目无党纪国法的有关人员经济犯罪日趋严重,如果不能很好地对其加以遏制,经济基础被腐蚀松散就有可能导致上层建筑的动摇。为此,国家在1997年修改刑法时,立法全面加强了对贪污腐败的惩治力度,并且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纳入贪污受贿罪一章中。根据1997年修订后的新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 相似文献
8.
如何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人民陪审制度的存废问题曾在学界及实务界引起过热烈的讨论 ,产生了保留说、废除说和改革完善说等不同观点和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 1999年的《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将“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列入了发展规划 ,并于2 0 0 0年 10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制度的决定 (草案 )》。这已充分表明“改革完善”成了官方对人民陪审制度的基本态度。然而 ,时至今日距上述草案的提出已逾三年 ,有关决定仍未予以颁行 ,可见“改革完善”并非易事。笔者也持改革完善的基本立场 ,但认为参审制存在结构性缺陷 ,加之我国传统文化的影… 相似文献
9.
陈开琦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5,(Z2)
书证的收集是指在诉讼过程中,诉讼参加人寻找、获取与本案有关的书证的诉讼活动。对于书证的收集应当明确以下三点:其一、书证的收集是一种诉讼中的诉讼活动。它不同于日常生活中普通民众对书证的收集。前者没有相应的法律对其调整,不会因此而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而后者是一种诉讼行为,这种行为是否行使或是否正确行使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其二、书证的收集以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规定,以书证收集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收集活动及司法人员的收集活动两种。其三、由于诉讼性质的不同,三大诉… 相似文献
10.
陈开琦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3,5(Z2):72-74
近年来 ,我国刑事法学界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已作了相当研究 ,并在从排除非法言辞证据入手逐步建立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方面达成共识。最高法院也以司法解释的形式明确规定 ,非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然而 ,实践中至今仍鲜有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例。笔者认为 ,这固然与该规则的实施尚缺乏程序性规定和配套制度有关 ,但更为重要的是 ,我国从政府到民众 ,乃至司法机关本身并未真正认同排除非法证据的理念。在此情况下 ,该项规则从完善到实施都会缺乏内在动力 ,有关规定只能成为体现我国履行国际义务 ,尊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