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刑事诉讼法》第148条所规定的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范围不能局限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4条所列情形,也不能简单地以"重罪加重刑"来限定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第148条在设定技术侦查的标准时出现了方向性错误。技术侦查作为侦查手段之一,应以侦破案件为第一目的。对于其可能导致的权利侵害,不宜通过刑事实体法上的罪刑轻重来制约,而应该用基本法律所赋予的程序性要素进行系统性规制。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