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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是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可有效规范失信行政惩戒。目前我国失信行政惩戒司法审查主要采取部分审查的模式,未实现全面实质性审查,因此法院在司法审查时应细化审查主体,明确个案惩戒行为性质,加强对失信行政惩戒程序的审查,给予行政机关适度的裁量空间,充分实现行政程序的价值保障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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