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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中国,诸多案件的结论并非简单地经由T→R(大前提,对T的每个事例均赋予法效果R),S=T(小前提,S为T的一个事例),S→R(结论,对于S应赋予法效果R)这一逻辑过程而推出。换言之,三段论并非民事审判实践中全部的思维方法,案件结论从无到有的产生过程往往无法简单地以涵摄式三段论逻辑完成,三段论其实并不如理论设计的那么"放之四海而皆准"。中国法官在民事审判实践中,自觉不自觉地对体现西方式思维的三段论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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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起由于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在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并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关于劳动者主张未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请求是否已过仲裁时效,即本案所涉及的仲裁时效应从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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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环境风险跨域扩散和多重叠加的挑战,跨域环境司法协作已经成为我国法院系统立足能动司法主动出击的首要选择。实践中,跨域环境司法协作的逻辑错位和发展异变问题凸显,有限的协作主体、同构的制度文本、僵化的协作规则、封闭的协作视角与司法协作活动的内在需求不相适配。本质上,跨域环境司法协作的运作机理与软法治理模式高度契合,从软法视角对其进行考察研究,以法治原则和法治理念对跨域环境司法协作中的制度规范进行检视和调整,在承认软法特性的基础上着眼于跨域环境司法协作的有效性提升,通过完善协作成员权责配置的第一性规则,补充自我更新的第二性规则,使得环境软法与硬法相辅相成、优势互补,共同支撑起跨域环境司法协作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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