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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中国近代最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孙中山先生作古已64年了。长期以来,阐述和评价其思想学说的论著和文章数不胜数。然而,人们在探讨孙中山宪政方案、法治观以及刑法和司法改革主张时,往往忽略了一个极为严肃和重要的课题——孙中山的法哲学。这就使以往对孙中山法律思想的研究难以摆脱片面性。孙中山的法律思想是一个有机的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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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认为,孙中山法律思想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模仿时期:提出以代议政治为核心的五权方案和“人权神圣”的法制变革方案:转变时期:代议政治向全民政治的转变,从提倡到否定人权自由学说;成熟时期:确立以“民主史观”为基础的法律学说,发展和完善体现人民的民主和幸福的法制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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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中国社会进入了中西文化激烈冲突的时代。勿庸置疑,学习西方先进的民主法治学说和制度,建立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是当时中国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状况,跨入世界先进行列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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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孙中山思想深处存在着一个终生不解的矛盾:一方面,他毕生执著地追求着人民民主和幸福,把四万万人民奉为至高无尚的皇帝;另一方面,他又叹惜人民的平庸低能,视他们为缺乏当家作主能力的阿斗。这一权力与能力的差距和矛盾观长期纠缠困惑着这位伟人,令他不得不挖空心思去寻找使二者完美统一的宪政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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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中国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四种形态自然经济、宗法社会、专制政治三位一体,构成了中国封建制度的社会根基。以无视个人人格、自由、权利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便植基其中并为之服务。人权二字为历代君臣、圣贤所不言。鸦片战争后,西学东渐,人权诸说始乘海风而来。1895年2月,维新思想家严复第一次滕胧地介绍了"唯天生民,名具赋畀,得自由者乃为全受"的天赋人权学说。自其一鸣惊人始,各种翻译著作和人权主张,尤如雨后春芽,纷纷问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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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二十世纪初,中国法制进入了激烈变革的时代。在这场变革中,北洋政府大理院曾踏踏实实地做着综合中西、拾遗补缺、经世致用的工作。 1906年,清政府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依1909年12月28日颁行的《法院编制法》之规定,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大理院院长有统一解释法令及必应处置之权,大理院有指导和监督各级审判之权。这一立法为北洋政府所承袭,并于1915年6月由当时的司法部呈准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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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居正(1876——1951),号觉生,湖北广济人。1905年留学日本攻读法律,并加入同盟会。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任内务部次长,代理部务。1914年加入中华革命党,任党务部长兼《民国》杂志社总理。1922年任护法军政府内务总长。1924年中国国民党改组,被选为中央执行委员。之后,反对孙中山先生的三大政策,是西山会议派的主要成员。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历任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司法院长兼最高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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