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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10月,我正式调任湖北省总工会副主席。记得离开武汉汽轮发电机厂时,我一点也不觉得伤感,反面感到庆幸,因为那时的感觉,能到工会,就是回家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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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记与难忘
一
1956年7月,我和来自国内各企业的60多人,从北京乘国际列车奔赴前苏联学习。
经过七天八夜的长途跋涉,我们来到景仰很久的莫斯科。在红场瞻仰列宁和斯大林墓的时候,正巧有很多的前苏联人在此排队等候。当他们知道我们是从中国来的,便主动将前面的位置让给我们,满脸是笑地说:“中国,朋友,不用排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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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0+1"到"100+1"
一
创新一词源于拉丁语,原意包含创造、更新和改变三层含义。创新被认为是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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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原本无诀窍
1958年至1960年,是我技术创新的黄金时期。这期间,来采访我的记者很多,他们问:"这些年来,你究竟实现了多少项技术革新?"你搞了这么多技术 革新成果,究竟有什么诀窍?"说实话,当时我根本答不出来。后来,有人出面帮我回答了这两个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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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世界各地商标观念的形成,大抵遵循物本和人本两条进路。物本商标观发祥于中世纪的欧洲,它以交换物的自身优良品质为商标观念的基础。作为商标前身的工业标记原本是手工业行会监管产品质量的一种手段。在长期的商品交换中,此类标记逐渐孕育出商业功能并被视为一类新型财产,最终完成了从工业标记向商业标记的革命性转化。相对地,人本商标观最早可追溯至周代中国,它以字号等人格符号的品德寓意作为商标观念的基础。在数千年的商业实践中,人们对字号等符号所蕴藏的人格内涵进行商业化利用,使之与商铺或其产品建立起指代关系,最终实现了从人格符号向商业符号的革命性蜕变。物本商标观和人本商标观是东西方两大文明独特经济社会条件的产物。尽管在起源时间、演化路径、内在驱力、呈现样态和历史命运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但二者在各自的文明体系中都对商业文明的创新性发展作出了开拓性贡献,也都是人类商标理念与实践探索的标志性成果。推动中国式商标法治现代化,规制商标恶意注册等长期性难题,需要在借鉴物本商标观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与人本商标观的紧密连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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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PS协定在中国生效的十年,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制的变革,表现在确认了知识产权权利属性、完善了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升了知识产权战略高度、突出了知识产权贸易地位、便利了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强化了知识产权社会意识等,但中国知识产权法制仍存在不足之处,例如体系化贫弱、保护路径偏向、公私关系失衡、配套机制阙如、创造运用脱节等,今后完善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应当首先面向市场,使之因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其次应当对外来的知识产权法律进行必要的本土化,使之内化为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本体的有机组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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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品牌逐渐兴起和扩张。同商标相比,品牌在社会功能、移转的内涵以及与消费者的关系等方面有所不同。由于商标制度已经比较成熟,品牌的扩张面临诸多难题,例如其内涵不易界定、其与商标的界限不易划清、其价值不易评估等,但这只是发展中的议题,商标向品牌的进化未尝不是一种可期待的未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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