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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把好受案关。正确把握受案、退查重报这一环节是严控不起诉率的关键。受案时对下列五种案件不予受理:一是属于单一罪行,定罪量刑的事实没有查清,主要证据无法固定,其他辅助证据又没有证据证实的,不予受案;二是对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主要证人证言,主要情节不一致的,不予受案;三是对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到案而未到案的,不予受案;四是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不能到案的,不予受案;五是经过两次退补后,据以定案的证  相似文献   
2.
新的庭审方式对被告人庭上心理产生了许多不利于公诉人的影响,最集中的表现是:被告人庭上恐惧认罪心理减弱,侥幸抵赖的心理增强。其主要原因是:改革后的庭审方式,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有力地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是我国保护人权和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公诉人的公诉难度,影响了被告人在庭审过程  相似文献   
3.
第一、工作脱节。审判机关与公安机关对缓刑罪犯的交接出现相互脱节,罪犯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宣告缓刑的、审判机关在判决生效后,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到公安局户政科,并由户政科向各辖区派出所转送,有时就出现漏送情况,致使派出所掌握不了缓刑罪犯的实有人数。还有一种罪犯被宣告缓刑前在看守所羁押的,判决后审判机关虽然将有关的法律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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