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6篇
  免费   0篇
法律   5篇
中国共产党   1篇
  2018年   1篇
  1998年   2篇
  1997年   1篇
  1996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1.
蒲江,成都的远郊县,经济弱县,文化小县,本着小县也应该有大作为的理念,充分利用本地独有的文化资源,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条在农村地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新路。明月国际陶艺村,正是这次探索所结出的硕果,创造性的形成了成都市"西部文创中心田园样板"。  相似文献   
2.
济宁中院通过调查实施新刑事诉讼法一年来的情况发现,在公诉案件中,忽视和侵害被害人诉讼权利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表现为: 一、不告知被害人有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刑诉法第40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收到案件后三日,内应当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委托诉讼代理  相似文献   
3.
新刑法关于财产刑条文的大量增加,给审判实践中正确适用财产刑带来很大难度。因此,认真学习新刑法,加强对财产刑条文的研究,提高审判人员对财产刑的适用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一、要深入研究财产刑的适用对象。弄清哪些犯罪可以适用财产刑,哪些犯罪不能适用财产刑,对于正确适用财产刑是非常重要的。新刑法分则有关适用罚金的条文共有139条,有关适用没收  相似文献   
4.
一、执行死刑要合法刑诉法对执行死刑的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各地法院对刑诉法关于"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的规定却重视不够,执行得不好。每次宣判会,总是给死刑犯插上亡命牌,连同会上宣判的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一起游街示众,浩大的车队通过大街,即违反了刑诉法的规定,又严重影响了交通秩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曾于1986年7月和1988年6月两次联合通知,明令禁止对死刑犯游街示众,指出"这种做法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文明要求,社会影响也不好","各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不但对死刑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人员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虽经三令五申,游街示众的做法  相似文献   
5.
谈抢劫出租汽车案件的特点及对策王广兴,刘兴良,杨建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出租汽车这一新兴的服务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它不仅加快了人们的工作、生活节秦,而且也弥补了市内交通的不足,人民群众为之高兴。然而,近几年来,抢劫出租汽车、杀...  相似文献   
6.
近几年来,抢劫出租汽车、杀害司机的恶性案件不断发生并呈大幅度上升趋势,给出租汽车司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严重地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为打击和遏制犯罪,正确认识此类案件的特点及发生的原因,我们对济宁市中级法院1994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