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
当前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出口限制的制度呈现两个极端:一方面,大多数WTO成员可以几乎完全自由地征收出口税,这使得WTO有关出口限制的纪律难以奏效;另一方面,少数几个加入成员承担着不得为任何目的征收出口税的严格义务。WTO对中国原材料案的裁决更固化了后一个极端。本文旨在揭示WTO现有制度的不合理性,尤其是仅由少数几个成员承担的严格义务所引发的后果。此等义务不仅剥夺了这些WTO成员将其自然资源留给本国使用的所有者权利,也使他们失去了控制资源产品环境负外部性的一个有效工具。这些义务的实际不可变更性还与国家对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的原则相矛盾。为纠正这一不合理状况,本文建议,将所有单独承担的出口税义务纳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关税减让表中。这样做将使所有负有出口税义务的成员获得GATT提供的政策空间和灵活度。此外,本文认为,要争取发展中国家对建立全面出口纪律的支持,关键在于承认出口税的合理功能。WTO应当以规范进口关税的相同方式规范出口税,而不是简单地推动出口税的取消。 相似文献
3.
公司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在法律、章程与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从事商业活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权力结构中,公司经理与董事会之间中委托——代理关系,他是公司的代理人、高级雇员和业务辅助执行人。公司经理不具有公司机关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4.
司法经济原则在WTO语境下的适用,有着不同于国内适用的特点:WTO协定义务的广泛性和冲突规范的欠缺使得专家组对司法经济原则的适用成为必然;在欠缺其他工具对政治问题加以回避的情况下,司法经济原则的适用则可以帮助专家组甚至上诉机构回避政治问题以维持其民主正当性.因此,对于司法经济原则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适用,不能简单地加以排斥,这一司法技术工具的正确使用应该考虑到WTO机构之间的分工和平衡. 相似文献
5.
WTO规则在欧盟法律体系中效力的新发展——统一解释原则的确定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WTO规则在其成员国国内具有何种法律效力这一问题同保护私人从WTO规则中所获得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有着紧密的联系。在WTO成员普遍反对直接适用WTO规则的情况下,欧盟法院于最近案例中确立的统一解释原则为WTO规则的国内效力问题的发展带来了曙光。尽管欧盟法院在适用统一解释原则时存在法律解释技术上的问题,这一实践对于其他WTO成员实践的影响仍值得期待。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