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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福岛核辐射事故造成包括森林、海洋、湖泊、地下水等的环境损害,其中,有些是私人受到了损害,有些是社会受到了损害。这些损害应该如何赔偿?特别是自然资源价值的赔偿是问题的难点所在,比如自然资源之森林,交换价值的赔偿应归属于所有人,其非使用价值则应归属于公众。因此,非使用价值则应赔偿给公众。但是,如何归属呢?对此,宜采用公益信托理念,由国家或地方政府作为受托人,为了社会整体享有利益,请求赔偿。而赔偿方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一般有恢复原状、金钱赔偿两种,一般计算出的环境价值减少部分低于恢复原状的费用,但如果能准确计算出全部自然资源价值,环境价值减少部分与恢复原状的费用基本上相同。因此,公益受托人可以选择任何一种适于该情形的赔偿。  相似文献   
2.
中国信托法具体修改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五年来的实践告诉我们,现行法律制度的确暴露出一些缺失和不足。在21世纪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我国信托法的修改与完善已是迫在眉睫,否则将影响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影响我国经济建设和金融市场。鉴于此,在中日信托法研究会同仁一年多来研究成果的积淀下,笔者对中国信托法的修改与完善作了一些粗浅的论述,并通过第二届中国(长沙)信托国际论坛向与会代表与各位方家作以汇报,旨在抛砖引玉,敬请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3.
法律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转包、入股的受让方作出了限制,信托作为一种能够避开法律限制的流转方式而备受瞩目。但是,设立信托需要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信托作为转让的例外情形的,即使采用信托方式流转,也不能避开法律的限制。实践中,为了避开法律对受让方的限制,农户与村委会、区镇政府签订了层层委托关系,致使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不明确。为解决这个问题,重新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托:不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本身作为信托财产,而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权为信托财产。  相似文献   
4.
日本《原子能赔偿法》规定原子能经营者对核事故承担绝对责任与无限责任。因此,核事故发生最大的问题就是赔偿范围。在这次事故中,虽然因放射能引起的健康损害还没有现实出现,但是,为避难产生的精神损害、财产损害,对土地建筑物损害,对农业、渔业的损害,谣传损害,清除污染的费用等,赔偿数额巨大。因此,如何确保赔偿资金是重中之重的问题。法律规定的保险等措施(1,200亿日元)是远远不够的。日本的《原子能赔偿法》没有规定国家的赔偿责任,国家构建了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对该机构交付国债支援赔偿。  相似文献   
5.
生命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韵  姜雪莲 《求索》2011,(4):168-170
生命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课题与重要内容。针对生命教育理念缺失的现实困境,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要注重建构生命教育理念,提升教师生命素养;丰富生命教育内容,将生命教育融入课程及社会实践;营造生命情感氛围,形成主体间校园环境;积极开展生命教育研究,借鉴国内外研究经验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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