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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闻民事侵害名誉权诉讼中事实的认定,是处理案件的基础,是关键的一环,而证据又是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新闻民事侵权诉讼要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强调当事人提出充分、确实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指控,并探究由此生发的有关问题,对避免盲目立案,使新闻民事起诉、公诉、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用法律给当事人相应的约束,以维护合法权益都是非常必要的。本文主要探讨新闻民事侵权诉讼当事人的举证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2.
一个时期以来,人们对新闻侵权与新闻诉讼研究得比较多,而就新闻报道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的切磋却并非多见.这不能不说新闻法制完整体系得以形成还欠缺着重要基石。从新闻采访、写作、编审到发表整个新闻报道过程中都需要具有良好的自我保护策略。为此,笔者研究了100起新闻纠纷,结合新闻司法工作实践拟以这个视角谈点个人浅见。 笔者曾发表过《略论“正面报道”与保护名誉权》一文.侧重谈了侵权构成与名誉权保护,本文侧重分析新闻报道中的纠纷症况,谈谈如何预防侵权与自我保护的法律策略。 一、新闻采访的自我保护法律策略 这些年来…  相似文献   
3.
新闻媒介侵害隐私权可分为行政、民事、刑事三类不同性质的侵权。司法实践中,民事侵权较为多见,而如何处理这类侵权案,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作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指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这固然是处理新闻侵害隐私权案件的司法依据,但是探讨诸如对正确认定新闻行为的性质和事实真相,正确运用法律,制约非法新闻报道,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和正当的新闻报道活动等问题,也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4.
党的十三大报告中提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和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为此,报告中强调,“必须抓紧制定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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