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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进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8):26-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关于“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的规定,是指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两份不同版本的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而不是指以存档合同文本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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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于1990年8月13日至17日在大连市举办《国际海事专题讲座》。英国高等法院大法官巴里·希恩爵士、美国海商法协会会长肯尼斯·沃克教授应邀讲授海事诉讼、船舶碰撞、海上人身伤亡赔偿、海上货物运输、优先请求权、海运欺诈等专题。参加讲座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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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于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基本准则,是人民法院审理海事海商案件的法律依据。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海商法律制度建设,规范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维护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海上运输事业和经济贸易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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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旅寄运输合同的规定 为适应日益发展的沿海和国际海上旅客运输的需要,海商法第五章对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作了规定。本章规定是依照《1974年海上旅客及其行李运输雅典公约》制定的,吸收了该公约实质性条款的主要部分,其内容主要包括:第一,旅客及其行李如因承运人或其雇佣人的过失而遭到人身伤亡和损害,应由承运人负责赔偿;第二,如由于海损事故而引起旅客人身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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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的基础,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或者有证据证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违反调解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纠正原审错误是再审的基本功能。因此,再审应当依据原审的审理范围进行,而不能超出原审范围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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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应对入世,迎接挑战,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3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共7条,对实施集中管辖的法院、案件管辖的范围及其审判监督、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的管辖等作了全面规定,从而为这一重大司法改革措施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通知》还对《规定》的学习贯彻、有关审判机构、业务培训、审监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集中管辖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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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放货案件是指海运承运人及其他相关行为人未收回止本提单,擅自将提单项下货物放给无权提取货物的人,提单权利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主张提单权利的案件。长期以来,无单放货纠纷在国际航运中居高不下,在海事诉讼中占有较大比重,正确处理这类案件对促进国际航运、经贸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拟结合我国海事审判实践,仅就无单放货案件的法律适用、诉讼时效谈点浅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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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1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了海事法院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六个海事法院的院长,交通部海事法院办公室的负责同志等。最高人民法院任建新副院长在会上讲了话,并作了会议总结。这次会议主要是根据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的精神,总结两年多来的海事审判工作,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水平,使海事法院的工作适应客观形势发展的要求。 任副院长说:两年多来,各海事法院在党委领导下,在当地人大常委会和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交通部和各有关港航单位的大力支持下,一手抓办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