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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又无和好可能,已无法共同生活,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唯一标准。然而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认为有可能和好的,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只能判决不准离婚。笔者认为这一司法行为不仅具有违法性,其法律社会效果也很差。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负面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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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其司法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夫妻感情已破裂 ,又无和好可能 ,已无法共同生活”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唯一标准。然而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认为有可能和好的 ,经调解无效后 ,法院判决不能离婚。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 ,认为这一司法行为不仅具有违法性一面 ,其法律社会效果也是很差的。对不需要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案件如何处理 ,学术界正在探索一种新的司法途径 ,笔者就此谈谈自己的看法。一、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负面效应1、判决不准离婚这一司法行为主要是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我国婚姻法确立了婚姻自由原则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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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又无和好可能,已无法共同生活,法院判决予以离婚,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的唯一标准,然而对那些夫妻感情尚未破裂,认为有可能和好的,经调解无效后,法院判决不能离婚,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这一司法行为不仅具有违法性一面,其法律社会效果也是很差的,对不需要解除夫妻婚姻关系的案件如何处理,学术界正在探索一种新的司法途径,笔者就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负面效应及对不准离婚的案件如何处理,谈些肤浅的看法,以求抛砖引玉之效应。一判决不准离婚的违法性及负面效应1判决不准离婚这一司法行为主要是违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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