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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继承人的资格问题,也就是继承权的问题.它是公民依法继承或依遗嘱继承的前提条件.凡法律赋予公民以继承资格的才能参加继承,否则便无权参加继承.公民在什么样情况下取得继承人资格,又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丧失其继承资格,各国民法或继承法多有明确规定.我国宪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婚姻法及其他含有继承规范的法律、法令、条例、决定也有关于继承问题的若干规定.但是由于民法典或专门的继承法还未颁布,因此,关于继承人资格及其丧失,不可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然而,鉴于继承的实际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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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就国家所有权结构的改革,从经济学界、法学界到企业家,都提出了各种不同的改革模式和方案,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试从实行股份制的角度,谈笔者的意见。一我国的国家所有权制度是革命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产物,是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相统一的表现。国家所有权在保护消灭剥削制度、保证国民经济恢复、社会主义建设和提高人民生活起过重要作用,而且在今后的现代化建设中还会起重要作用。但是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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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实际上是一个国家的财产法。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是我国民事法规和经济法规的基本法。建国以来,国家颁布的民事法规和包括民事规范条文的其他法律、法令数以千计,构成了独立的民事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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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宪法重新规定了保护公民的继承权,这是批判极"左"思想,总结历史经验所取得的一项成果.财产继承权是公民死亡后国家保障财产转移的一项法律制度,它的建立和发展,性质和作用,与其他法律制度一样,是由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决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国家在经济上已进行了许多改革,现在正在各行各业进行全面而有秩序的改革.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某些不适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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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和可撤销民事行为及其认定和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章第一节系统地规定了“民事法律行为”和“无效、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这些规定准确、深刻地反映了我国社会生活尤其是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活动的实际。正确理解和实施此规定,对理顺民事关系和促进、保护经济体制改革和商品经济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就无效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认定、处理的意义和几个具体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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