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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本来是没有的,法律把它定为罪与非罪.从判刑定罪到合法承认,对同性婚姻的认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从国际上看同性婚姻渐为有些国家.特别是北欧一些国家所接受.2000年9月12日.一向对同性恋态度开放的荷兰通过了一项特殊法案,允许同性恋人和正常人一样注册结婚.这项法案同时也给予同性夫妇更多的权利,并制定了这种特殊夫妇的离婚规定.挪威、瑞典也准许同性恋者注册成夫妇.比利时参众两院分别在2002年11月和2003年1月批准通过了一项允许同性恋者结婚的法案,于2003年6月1日正式实施,它规定同性夫妇和异性夫妇拥有相等的权利,但对同性婚姻夫妇收养子女,有特殊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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