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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检讨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亚明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1(4):3-9
现行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存在很多弊端,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变形和扭曲,有违该制度设立初衷。两大法系国家对发回重审的制度规定可以借鉴来重新定位我国的发回重审制度,文章从废除因事实、证据原因导致的发回重审,明确程序性发回事由,严格发回重审案件审限,改革发回重审裁判文书等入手,提出完善民事发回重审制度的方法。 相似文献
2.
王亚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07,54(3):16-21
调解与审判合一,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古代司法的优点。但正是因为调审合一有着明显弊端,我国古代司法向近代变迁时呈现出调解游离于审判之外的态势,这是利于依法治国及彻底解决纠纷的因素,值得我们在当代司法中借鉴。 相似文献
3.
我国法院审判管理存在明显的弊病,从表象上看是管理不足,资源配置不当,管理"约束疲劳",从深层次上看是审判管理存在非人格化、非对称性及管理者示范效应欠佳等问题。要想解决这些体制上的弊病,需要增强审判管理的民主化、人性化意识,建立审判管理的双向评价制度,建立以审判管理效果为导向的用人机制,完善法官遴选及绩效奖励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实施中,团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回团创业逐渐成了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助力.三师五十团二连的维吾尔姑娘西尔帕提汉·阿不都克力木就是一位有知识、有想法、敢拼敢闯,勇于挑战的大学生,她毅然决定回到了团里,创办了属于自己的缝纫小世界. 相似文献
5.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有多种情形,司法实践中,比较集中的财产保全赔偿纠纷包括三类:一类是申请保全人在原审案件中败诉导致被保全人起诉要求赔偿;第二类是申请保全人在原审案件中部分请求未被法院支持导致被保全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第三类是申请保全人在保全后撤诉或不到庭应诉而视为撤诉,导致被保全人起诉要求赔偿损失。但是保全错误是否赔偿损失应具体分析,应当根据保全申请人的过错程度、权利行使是否符合比例、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财产保全是否错误,是否应当赔偿被保全人的损失。在认定保全是否错误时,应当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及因果关系的直接程度,通过主观层次、客观层次、利益权衡及诚信原则来判断和认定,在认定保全错误的情况下,根据是否产生损失来决定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对于没有产生损失的,不影响对财产保全错误的认定。 相似文献
6.
聚众斗殴作为一种常见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收案宽、缓刑适用率高、处理社会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这既与执法尺度有关,也与法律规定及司法政策有关。基于实质公正的要求,应对聚众斗殴构成犯罪的情形进行一定的限缩,以体现罪刑相一致原则。 相似文献
7.
王亚明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4):38-43
流氓罪在判决后屡受争议,原因在于其不人道性。流氓罪在法条废除后仍被援引,根源在于对从旧兼从轻的误读,对刑法谦抑性的忽视,对无限期追诉的滥用。要切实解决此类问题,要树立刑罚的实质公正观,重新理解从旧兼从轻原则,坚持司法独立的立场。 相似文献
8.
王亚明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3)
分段执行是近年来司法改革的产物,推行该举措利于执行工作廉政建设,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利于执行工作的专业化队伍建设,利于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但分段执行在实施中面临着责任不明、执行人员积极性不高、工作模式不清晰的问题。需要通过制定全国统一的制度规范,有序推进工作。各级法院领导要强力支持,做好分段集约执行流程节点管理工作,在实践中加强统一规范,细化流程管理,合理调配人才,改进奖惩机制,强化执行联动,使分段集约执行工作模式能够实现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9.
王亚明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5):1-6
打击职务犯罪在审判实践中并不理想,量刑偏轻,犯罪数量有上升趋势,为有效打击职务犯罪,应掌握好宽严相济中“严”的尺度,正确认识量刑轻刑化带来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克服传统不良因素对审判的影响。 相似文献
10.
王亚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4):66-71
西方形式主义司法有其独特的文化成因,根源于实证主义法学,判例法、法典化及司法的困难促进了司法的形式主义。中外形式主义司法在解决纠纷中有着不同的作用机理,西方的形式主义对我国司法的改造有重大启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