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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刑法第四十九条的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和第四十九条(以下简称“两条款”)都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作出的特别规定,但两条款均无明确具体的裁量尺度,在司法实践中有较大的弹性。因此,有的人提出应当把第四十九条现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最高法定基准刑,时犯死罪的未成年人在适用第四十九条的基础上,依据第十七条第三款从轻减轻处罚,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刑法原则。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错误的。首先,两条款同时适用,有悖于两款的相互关系。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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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呈明显上升趋势,且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和隐形化,使侦查与反侦查的对抗日趋复杂、尖锐和激烈,对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办案素质和侦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笔者认为,侦查员在钻研本职业务和现代技侦手段的同时,还应精修“五见”之功。一是要学会见缝插针。所谓“见缝插针”,是指在侦查过程中,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空间、证据等条件,不失时机地揭穿犯罪分子的谎言及骗术。此功“见缝”是前提,“插针”乃关键。要出击神速,善插快“针”。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犯罪证据一般都在犯罪分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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