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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某制药公司在其减肥药品广告中称:服用其减肥药品两个疗程后,有明显效果(如体重减轻5-10斤)如果没有预期效果,由该公司退还价款,并给予一定的补偿费。有消费者看了广告后即购买药品,服用后,没有预期的效果遂向该公司提出索赔、双方就赔偿发生争议。对这种商业广告如何定性?一、“无效退赔”广告存在的价值,R适用法律的类别“无效退赔”商业广告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已大量出现,商家为了促销,向消费者宣传其商品(或服务,以下均称商品)如没有预期效果.退款并给予补偿,并往往向保险公司投责任保险。有人主张,对这种宣称…  相似文献   
2.
王礼伟 《河北法学》2003,21(3):100-104
乘人之危行为的构成不应强调被乘危人(受害人)的意思表示要素,乘人之危行为中,受害人的主 观心理状态只是限定此类行为范围的一个标准,并不强调其行为是否存在意思表示瑕疵或欠缺。 乘人之危与显失公平一样均强调行为结果的公平性,但前者同时强调乘危行为人主观上“因势利 用”的不法性。从《民法通则》到《合同法》,乘人之危行为经历了从绝对无效向相对无效的转变, 但在其构成问题上仍未走出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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