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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9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原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被执行死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姜人杰案件中查明,从2001年至2004年间,姜人杰在任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867亿元、港币5万元、美元4000元,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姜人杰单笔受贿金额达到了8250万元,就是这单笔巨款让这位副厅级的地方官员成为了新中国单笔受贿金额巨大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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