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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成绩斐然。同时,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心和重视。一些地区的检察机关成立了预防贪污贿赂机构,一些地区在党委领导下成立“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委员会(或称“中心”、“领导小组”),开展了大量的预防工作,收到良好的效果。加强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并使之法律化,是人们的强烈愿望。正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贪污贿赂法》(以下简称“反贪法”)将  相似文献   
2.
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中,政法机关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了国家对有轻微违法犯罪的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改造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与此同时,司法实践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些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胡石友 《中外法学》1993,(2):61-64,10
<正> 世界各国和台港地区都对贿赂罪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对我国完善贿赂罪的立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本文简要介绍如下:一、受贿罪各国和台港地区一般都把受贿罪作为"渎职罪",只有《捷克和斯洛伐克刑法典》把受贿罪划归"妨害公共秩序罪"。  相似文献   
4.
刑诉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刑诉法中的“无罪推定”原则胡石友刑事诉讼法(修正)第12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规定对进一步完善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加强我国公民人权的司法保障,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一、“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及其引...  相似文献   
5.
我国从建国开始,党和政府就十分重视预防犯罪工作,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加强,我们在这方面又取得了新的经验。最近,中央批转的《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又强调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的方针。这就是在党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行各业动员,公安司法专门机关同依靠广大群众相结合,打击犯罪同预防犯罪相结合,从政治、思想、经济、文化、教育和法律各个方面,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这是我们党和国家争取当前社会治安状况根本好转的正确方针,也是我国预防犯罪的根本战略。  相似文献   
6.
<正> 保持清政廉洁,坚决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建国以来,国家已有多个有关反贪污、贿赂的立法,而且多次开展了全国性规模的反贪污贿赂斗争,惩办了一大批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取得了重大成绩。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多种原因,当前贪污贿赂犯罪仍然是很严重的,还未得到有效的遏制,给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造成严重危害,给党和国家的廉政建设带来极坏的影响。因此,为了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保  相似文献   
7.
胡石友 《法学杂志》2007,28(1):109-111
我国"严禁刑讯逼供"与"不得被强迫自证有罪"与国际人权公约的最低限度保证是一致的.由于我国"严禁刑讯逼供"法律制度不完善,刑讯逼供、强迫自证有罪屡禁不止,造成一批冤假错案.完善"严禁刑讯逼供"法律制度,要赋予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反对刑讯逼供"、"不被强迫自证有罪"的权利并优待证人,强化刑事律师的作用,加强对讯问的监控,规定法院、检察院对刑讯逼供证据的特别审查程序,规定刑讯逼供犯罪嫌疑人的举证责任,强化侦查措施,实行羁押与侦查分管等.  相似文献   
8.
当前严重经济犯罪活动十分狷獗,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大案要案是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所为。这类案件涉及面广、腐蚀性大、危害严重,但情况也比较复杂,如何追究它们的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往往认识很不一致,以至出现“以罚代刑”、打击不力。因此,对这类犯罪案件进行严肃认真的探讨,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罚是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是惩罚和改造犯罪分子,预防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权益,维护安定团结,保卫四化建设的有力武器。适用刑罚,是一项非常严肃和细致的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轻重得当。有的同志说,我国刑法是根据轻刑思想制定的。这种说法并不恰当。我国刑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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