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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刑罚理论和监狱功能定位自身价值理性的缺乏,中国传统的监狱学作为一种学理研究,尚未形成独立的理论品味。在现行的学科门类中,监狱学只是一门课程代号,不再具有正统意义上的专业或学科的意义,这一设置不符合高校专业口径调整应遵循的科学、规范原则,是学科调整中的败笔。从刑罚执行理念和执行方式理性发展的层面上讲,监狱学应更名为刑事执行学,并与法学类、公安学类等5个学科门类并列,成为法学一缎门类下单独的一类二级学科。  相似文献   
2.
詹建红 《法商研究》2006,23(1):63-69
我国法官数量的庞大已是不争的事实,应该在科学确定法官编制的基础上,对现有审判人员进行分流重组,真正做到法官精英化。某一法院法官编制的确定应主要取决于该院的受理案件数和法官办案数这两个因素,扩大第二个因素应对情势变化的包容度显得至关重要。法官助理制度的出现呼应了法官职业化改革的需要,但仅有法官助理这个单一的辅助性岗位并不能解决法院人员分流中的所有问题,将现有审判人员简单地二分为法官和法官助理的做法也不能兼顾基层法院法官在层次上的差异性,理应类别分明地设立司法辅助人员,使法院审判过程中的各种辅助性事务得以科学有效地分流。  相似文献   
3.
4.
姚莉  詹建红 《中国律师》2000,(10):40-42
公正、公开地行使审判权可谓是司法正义的必然要求,而审判独立则是司法正义的题中之义。近年来,学者们从法院整体独立、法官个体独立两个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而对于法官的实质独立,即审判组织的独立性则鲜有全面的研究。本文试图剖析刑事审判组织及其相关制度的运行状态,找出其根源,并进行相应的制度设计,以求对立法和司法实践提供可行性的建议。一、刑事审判组织行使职权的基本样态及其根回众所周知,自新民主义革命时期的根据地开始,我国的刑事审判组织就一直存在三种形式:独任庭、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并且审判委员…  相似文献   
5.
詹建红 《法商研究》2014,(3):132-141
程序性辩护作为一种新兴的辩护形态,旨在通过主张诉讼行为违法而请求裁判者宣告某一侦查、公诉或者审判行为丧失法律效力。程序性辩护意见的提出是在原有的刑事诉讼形态中形成一种新的审查性之诉,从而在实体性裁判程序进行的同时启动一种独立的程序性裁判程序。在我国,检察机关和法院都可以成为这种程序性裁判程序中的主持者,但两者在权力根基和裁判方式上存在一定的差异。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虽然确立了实体性辩护与程序性辩护并重的制度设计理念,建立了程序性辩护制度的基本框架,但由于制度初创时立法的粗疏,在传统诉讼观念的影响下,辩护功能难以发挥的司法隐忧依然存在,有必要从基本原则和保障机制方面寻求完善的途径。  相似文献   
6.
詹建红 《法学》2012,(8):141-151
司法精神鉴定的科学性、综合性使得法官对其进行审查认定显得力不从心,导致鉴定专家在此问题上成为了案件事实的裁决者,医学诊断因此而替代了司法证明。这种证明风险的形成不仅与司法精神鉴定的对象与内容有关,也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备所致。为维护程序的制度功能,保证审判权的完整,有必要在区分医学问题与法律和事实问题的基础上,对司法精神鉴定意见依照证据规则进行审查和认证,通过制度化的机制建构防止鉴定人由法官的"助手"变成法官的"主人",避免司法精神鉴定中案件事实裁决的专家垄断。  相似文献   
7.
刑事法律援助制度论要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法律援助作为一国的法律制度 ,必然受制于本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文以刑事法律援助的性质为论述起点 ,从刑事法律援助的范围、刑事法律援助的实现模式两个方面 ,通过与国外进行比较分析的方式 ,阐述了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主要特征 ,并昭示了其改革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8.
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以控辩式当事人主义为取向的刑事庭审方式改革必将稳妥地向前推进,证人出庭作证是控辨式庭审方式的重要特征和内容。然而证人不愿作证,特别是不愿出庭作证,一直是困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难题。本文拟对刑事证人不愿出庭作证的原因”其立法完善作初步探讨。一、刑事证入不愿出庭作证的原因分析刑事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是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客观事实,可以从下列数字中得以说明。上海黄浦区法院统计表明,近年来该法院而理的刑事案件,证人的出庭率只有5%。江苏省某市法院虽经再三通知,说服证人出庭作证,但…  相似文献   
9.
一、问题的提出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 1 6 1条第 2款规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 ,严重扰乱法庭秩序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 1 0 1条第 3款、行政诉讼法第 4 9条第 5项以及修订前的刑事诉讼法第 1 1 9条也有与此类似的规定。这是在诉讼法中以刑法规范的形式对扰乱法庭秩序犯罪所作的规定。修改后的刑法吸收了诉讼法中的这一规定 ,在第 30 9条中将在诉讼程序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规定为扰乱法庭秩序罪。刑事诉讼法修订以前 ,对于扰乱法庭秩序犯罪的追究…  相似文献   
10.
从制度运行与结构的关系的角度,刑事诉讼活动在实现社会公正,保障公民权利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就是诉讼功能的体现。弘扬契约理念就是要强调通过契约主体的主动参与,防止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产生错位。至此,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已从一种国家对被追诉者的绝对关系,发展成为国家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刑事诉讼制度和刑事诉讼活动所体现的也就不再只是服从于政治需求的单一功能,纠纷解决、人权保障、权力制约以及政策昭示因此而得以呈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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