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委托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其辖区以外的案件,委托当地同级人民法院实施执行的制度。委托执行制度是人民法院之间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协助制度,其目的在于克服有执行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开展异地执行活动的困难,节省有限的司法资源,是对执行管辖制度的一项重要的功能性补充。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刑事审判制度的设计,是以“国家——被告人”双方关系为中心的诉讼模式。它所指向的发现真相、控制犯罪.强调的是国家对被告人的刑罚权更为便利实现;它所鼓吹的权利保障、正当程序,也不过是遏制国家对被告人合法利益的不当侵害。啦这里,被害人基本上是“缺位”的。虽然1996年修订《刑事诉讼法》时, 相似文献
3.
作为拟议中的《民事执行法》分则的重点内容,金钱债权的执行也是整个民事执行法的重心所在。从有关立法例来看,分则部分一般占整个民事执行法全部条文的70%,而金钱债权的执行的条文则约占分则全部条文的70%。单就执行制度的研习而言,也可以这样说:“得金钱债权者得执行法之天下”。庶几无误矣。 相似文献
4.
将诉讼费用的问题,放置在“诉讼流”的视角中观察。一是确立起“诉讼流”及其相关概念,并予以分析界定:二是首次运用实证研究的方法,就国民生产总值(GDP)、财政收入、法院收入、诉讼费用的有关数据作出关联分析.反映了我国法院经费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