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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卓佳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5):86-89
辨认结论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及合法性,应具有证据资格;辨认结论的证明力应通过辨认结论的可靠性、关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量.根据辨识主体的不同,辨认结论应归入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单一的辨认结论不能作为定案的唯一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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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卓佳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5(4):63-66
当前,渎职侵权犯罪黑数大量存在,主要有法律规定固有的缺陷、侦查模式落后、执法体制不顺等方面的原因,目前以立案数、起诉率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主要标准也间接助长了犯罪黑数的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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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辨认程序人权保障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郑卓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7,22(4):54-57
公开辨认是在犯罪嫌疑人知晓指认活动正在进行的情况下进行的辨认。我国公开辨认程序在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缺陷。我国应赋予嫌疑人知悉将被采取辨认的权利、要求律师在场权、自主决定队列中位置的权利、知悉辨认结果等权利,以维持控辨双方的相对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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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卓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22(1):20-23
当前检察权配置不足导致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乏力,审判活动监督弱化及公诉权赢弱,不能实现权力制衡和诉讼效益。应重新配置检察权,加强职务犯罪侦查权,实现对公职人员遵守法律状况的刚性监督;完善侦查监督权,实现权力制衡;实行强制侦查行为检察批准原则,保障公民法律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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