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案发经过:广西平南县平山镇政府为了迎合金光集团种植速丰桉的要求,未经山地林权所有者同意,又未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递交烧山书面申请报告,没有取得生产用火许可证的情况下,2003年2月28日,平山镇党委、政府领导开会研究决定择日进行烧山。当年3月3日至7日,镇二十多个干部,由副镇长、武装部长带队到僚秀村、七新村烧山四天,共烧毁松林1468.5亩(其中僚秀村僚塘一队1198.5亩、七新村路村一、二、三队270亩)。烧毁林木蓄积量2951.5立方米,烧死三年生荔枝树110株、竹子15丛。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