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篇
  免费   0篇
法律   3篇
  2009年   1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人民监督员制度建立以来,促进了检察队伍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的转变,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诉讼民主的要求,在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方面迈出了扎实的一步。但该制度在实践中仍不可避免地暴露出一些不足,需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
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工作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长期以来,检察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对公安、法院等部门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而检察机关自己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一直存在着外部监督的缺失。这不利于严格按法律程序办案,不利于公正公平执法。相对于其他司法部门,显然也有失公允。  相似文献   
3.
随着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全面铺开及实践,由试点之初对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争论亦渐渐平息,说明社会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存在的合法性、合理性已形成共识。如何更好的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转而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民监督员对"三类案件"的监督,由于程序清晰,刚性强,不确定因素少,实行起来比较顺利,已见明显成效。而对"五种情形"的监督,虽已陆续破题,但无论从广度还是深度上,与设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初衷都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实现对"五种情形"监督的大的突破,已成为当前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尝试在现有规定框架内,围绕如何有效开展对"五种情形"的监督,进行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