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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井上茂教授是日本资深的法哲学家,多年任职于早稻田大学(不幸于2002年5月病逝)。他以自己独特的法哲学思想奠定了该校以“原创性”概念为核心,以返回原点、探究事实为基本诉求的法哲学流派.并且试图在当代西方法哲学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具有某些日本社会和文化特色的法哲学。本文即对其法哲学思想作基本的总结。 相似文献
2.
“五四”新文化运动已经发生整整八十五年了。这是中国激进知识分子发起的一场启蒙和救国的群众运动,他们热烈地倡导新文化、新道德,反对旧文化、旧道德,振臂高呼“打倒孔家店”的口号,高举民主与科学的大旗,向落后腐朽的旧制度宣战。运动深刻地改变了中国人的精神面貌,向欺压自己的列强和无能腐败的当权者奋起抗争。八十五年来,围绕“五四”运动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守旧派抨击它数典忘祖,毁灭传统文化,使中国不再像中国;极左派则利用其激进的口号,鼓吹平均主义的小农式乌托邦;狭隘民族主义者把“五四”的爱国主义解释成盲目排外,特别是反… 相似文献
3.
大学生人文素养培育是现代大学教育的应有之义,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的现实需要。对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香港科技大学在办学理念上以全人教育为指导,致力于教育全人学生,培养具有人文素养和过硬专业知识的领袖人才。港科大全人教育的做法和特点值得深思,也为内地大学生人文素养培育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有益借鉴。 相似文献
4.
顾肃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3):95-101
中国社会的现实发展和一些重大案件引起了中国体制内司法专家有关违宪审查的请求 ,这是法治进程中的一个转折点。考察现代司法审查制度的理论依据与发展经验 ,包括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发展 ,可为我们提供重要的借鉴。中国违宪审查制度有必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制度化、程序化和司法化 ,这是维护宪法权威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5.
最近,中纪委和中组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清理。凡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要免去或本人主动辞去其企业职务;凡企业负责人兼任党政领导职务,要免去其党政领导职务。总之,一个人不能既当党政干部,又做企业老总。 相似文献
6.
顾肃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3,(5)
经济和社会领域的改革超前于政治改革,而政府官员腐败和滥用权力、社会分配不公等问题迫切需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目标是确立社会主义民主、厉行法治、政府权力分权制衡等.政治改革需要有实施的路线图包括时间表,否则将流于形式和空谈.对于政治民主的体制改革,可先党内后全民,先基层后中高层,从间接民主选举到直接民主选举;对于分权制衡的体制改革,需要明确国家权力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制约关系,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专职化和司法独立.在政改的推进程序上,可先实行局部试点,取得经验,再逐步推广,以避免大的震荡. 相似文献
7.
事情的导火线缘于广西师大的迎评照片。该校6位校级领导以极其隆重的规格接待一位评估组的女秘书,让她居于一字排开的照片中间,而6名学校最高层领导则像忠实保镖,谦恭地逢迎这位手棒鲜花、神态自若的使者。不仅如此,他们还以此为荣、极力宣扬,不料却引来了他们意想不到的结果。不想过多批判『照片门』事件本身,因为这类现象在接受迎评的大陆高校普遍存在,广西师大只不过走了极端才被曝光而已。我们需要反思的是本科教学评估乃至整个大学管理体制的『行政化』问题,这是大学相当程度上丧失『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官僚化与腐败现象丛生,学术精品不多的体制性障碍。此弊不除,大陆高校永难跻身世界一流大学之列。 相似文献
8.
顾肃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1,2(4):77-82,101
在我国当前的条件下,政治民主应先于经济民主和文化民主。间接民主与直接 民主不是截然对立的,而是民主的不同形式。我国的政治改革需要在发展间接民主的基础上谨 慎地发展直接民主,逐步扩大直接民选的范围,建立限权政府,并且由领导集团引导全体公民 坚定地培育和实践民主制度,克服党政不分和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并在具体措施上一步步地 学会民主的具体运作。 相似文献
9.
论政治民主的制度保障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顾肃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2,(2):89-94
民主并不是书斋里供人玩味的抽象符号,在20世纪世界政治发展过程中,人们通常认为民主具有一些起码的经验特征。它是多数议决的根本制度,意见的多样性和利益表达的多元性,公民自觉表达的同意和候选人间的真正竞争,等等,都是民主不可缺少的要素。在当前中国,最重要的是宪政民主的制度保障,需要克服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实现恰当的权力制衡,并且在执政党内外彻底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发展民主的竞争,加强制度性的民主监督。 相似文献
10.
顾肃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5,(1)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关系到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也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法治不仅承认依法而治的重要性,而且尤其强调法律的内容和法律制度本身要受更高级法律(如自然法)或法的延续性的制约,这也就是法律的精神、宪法的根本原则.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不应错误地理解为依法治民.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宪治国,捍卫公民权利,任何人和团体不得有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特权.确立违宪审查制度是捍卫宪法权威的重要措施,司法公正中立是法治的核心任务,党对司法的领导主要是原则领导.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和执行宪法法律,其自身也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不得干涉具体案件的审理.尽管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但党的政策不能代替宪法和法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