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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缴费是法律的规定,不是行政性收费,以别人的作品从事商业活动支付报酬天经地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表示,关于收费价格问题,要由权利人和使用者两个民事主体具体去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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