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以诉讼调解促司法和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玮玮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7(5):55-57
诉讼调解是我国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悠久,深入人心,符合中华民族“和为贵”、“息讼”的文化传统和社会理念。诉讼调解具有定分止争、彻底消除矛盾、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降低诉讼成本以及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优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在新时期,应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以此促进司法公正与司法和谐。 相似文献
2.
崔玮玮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7(3):28-30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损失,由于致害人赔偿能力有限、现行救济方式的局限性和立法上的不足等原因,往往得不到完全的赔偿,造成大量的被害人陷入经济上的困难,而形成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建议完善附带民事诉讼、法院责令退赔和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等救济方式,同时建立国家补偿制度,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