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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临海城镇是港口建设、临港产业布局以及人口集聚的重要依托,通过其以点带面的辐射示范效应,可以带动整个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加快沿海地区城镇化进程。建议:一是拓展资金投入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共同参与小城镇建设,建立起科学的城镇化成本分担机制。结合各地城镇建设实际,优先将资金投入到民生基础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确定小城镇的功能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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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雁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9,(6)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大幅度降低了与普通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的诉讼费征收标准,对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该规定可能因为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而对我国现阶段的司法资源结构的均衡带来各种不利影响,使这一被誉为民本思想在司法领域完美体现的制度的功能难以得到实现.文章运用法经济学理论分析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必然性,并就具体配套措施的构建提出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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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收入与产业结构问题研究——以丹东市财政收入与产业结构调整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丹东市财政收入随着地方经济的发展有了较快的增长,但是,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还有相当的差距,而且还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从财政收入的构成分析,其主要原因是,在丹东市的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在三次产业中所占的比例较小,影响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和持续增长。因此,做大做强第二产业,增加工业企业的规模和数量,是保持地区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根本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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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国著作权法明确承认导演、编剧、摄影等人为电影的作者,但并未赋予这些作者完整的电影著作权。相反,电影著作权被赋予了制片人。从制度目标而言,我国著作权法对电影著作权归属的设计是缺乏充分说服力。从我国著作权法的传统理念出发,借鉴法国等国的立法实践,赋予电影作者的原始著作权主体身份,是我国电影著作权归属制度的应然选择。在特定情况下,演员也应被认定为电影的作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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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法经济学思考——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切入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大幅度降低了与普通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案件的诉讼费征收标准,对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尽善尽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可能因为缺乏必要的配套措施而对我国现阶段貌似均衡的司法资源结构带来各种不利影响,使这一被誉为民本思想在司法领域完美体现的制度的功能难以得到实现。本文运用法经济学理论分析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的必然性以及支持这一改革相关的具体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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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国学领域有句老话说:"左图兼右史,文史不分家",它常常被作为一种读书治学的方法论,被学养深厚的老师们用来开示求学求知的门径。话说三十多年前,受益于改革开放,我得以在高中毕业后补习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图书馆学系。从此,我便逐渐将国文、国史作为自己课外读书,乃至后来家庭藏书的重点。政协机关编辑出版的各种文史资料书刊,深深地吸引了我,成为我在旧书店、在图书馆首选浏览和遴选收藏的文献之一。如政协江苏省委员会文史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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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雁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4,(Z1)
东阳的地形以丘陵和盆地为主,“三山夹二江”、“七山二水一分田”是东阳的地貌特征。改革开放以后,东阳的经济得到蓬勃发展,成为沿海发达地区之一。近年来,东阳市加大了农业结构调整力度,区域特色日趋明显,形成了以席草、香榧、茶叶、药材、黄花梨为主的产业特征。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深入、竞争的激烈,农民和经营者的品牌意识日趋增强,农产品的品牌如雨后春笋一般的出现。席草业就有“欣荣”、“梦园”、“家家洁”、“步步康”、“防军”等品牌。茶叶有太白顶牙、东白春牙、月月丹、八坞峰、九妹峰龙井、龙盘玉叶、东白等品牌。比较典型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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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素有教育之乡、建筑之乡、工艺美术之乡的美誉。其实东阳又是当之无愧的“草席之乡” ,只是许多人不了解罢了。东阳席草始种于清朝 ,距今已有 2 6 0多年的历史。经过数代人的努力 ,东阳席业已逐步成为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业支柱产业 ,席草业产值占全市农业产值的 10 %。目前 ,共拥有各类草席编织机 7781台 ,占全国草席机总数的70 %。年编织各类草席约 80 0 0万条 ,近年产值保持在 5亿元 ,利润 1 6亿元 ,草席产品占了全国市场份额的 6 0 % ,成为全国最大的草席生产基地。从事草席业的人数为 3万人左右。本文就东阳草席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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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著作权原始归属制度承载着激励电影创作的重要价值诉求。大陆地区《著作权法》明确承认导演、编剧等人为电影作品的作者,但并未赋予这些作者完整的著作权,而是将电影著作权明确赋予制片人。尽管台湾地区著作权法未直接规定电影作者的具体范围,也未规定电影著作权原始归属于制片人,但毫无疑问的是,电影作者在台湾地区著作权法中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严格而言,两岸电影著作权原始归属制度各具优点及缺失。我们可从电影著作权的主体、电影著作权的财产权等方面寻找两岸电影著作权原始归属制度的改进路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