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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尚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2,(5):28-32+49
我国现行法律中不乏保安性措施存在的事实,由于没有一个统一的体系将之统一化,致使这些措施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同时还影响着刑事法律体系的和谐。应该构建一个统一的体系将现行法律中的保安性措施统归于刑事法律体系之下,并设定刑事法律体系上保安处分适用的法定条件,实现保安处分适用的统一化。将其决定权归于法院,实现适用决定主体的统一,以此形成适用条件统一和决定主体统一的保安处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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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志尚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24,(1):45-50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同环境犯罪紧密关联的渎职类犯罪,本罪的法益不单是“人的生命健康权以及财产权”,还应当包括环境法益。本罪在构成要件要素的规范性表述方面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不利于本罪在实践中的合理适用,应当从实质解释论的立场解释本罪构成要件要素应有的涵义,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中,应当基于客观归责理论,借助具体的法律规范和技术手段,合理认定因果关系。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因此,负有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人员对环境损害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不应当以此罪论。从实践看,被监管人(第三人)对环境损害结果的发生更多表现为故意。本罪在适用过程中,还应注意竞合问题,在刑法没有作特别规定的前提下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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