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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表述问题,我曾为文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社会化生产的矛盾,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概括”的论点(见今年3月5日《天津日报》),引起一些争议。我感到有必要进一步陈述自己的理由,并对一些不同见解提出我的看法。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在资本主义灭亡、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结束的基础上产生的新矛盾。作为一切社会的基本矛盾,在生产力的一端,资本主义所造成的生产社会化,在社会主义社会中被保留了下来,而且将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获得前所未有的迅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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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六年底一九五七年初,提出并初步研究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问题。他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同时,他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特殊性又作了初步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指出这根本不同在于:一、“它不是对抗性的矛盾”;二、它表现为“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三、“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这些特征是十分重要的,带根本性的。它经过了实践的检验,在今天仍然具有指导意义。当然,如果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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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非爆发式质变理论,同社会主义和平发展时期的革命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奋斗中,学习和研究非爆发式质变理论,有着现实意义。 (一) 非爆发式质变的理论,是斯大林晚年提出的。一九五○年,斯大林发表了名著《马克思主义和语言学问题》。在批评一些同志认为语言的发展采取爆发形式的错误观点时,斯大林指出:“语言从一种质过渡到另一种质,不是经过爆发,不是经过一下子破旧立新,而是经过语言的新质和新结构的要素逐渐的长期的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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