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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柳珺  王贵东 《河北法学》2002,20(1):152-153
着重论述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客观方面立法的不完善之处 ,并提出建议 ;同时 ,对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相关犯罪的的牵连问题提出了处理原则。  相似文献   
2.
王贵东 《前沿》2012,(6):64-66
一个国家实施何种性质的少数意见制度,一般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主要司法目的、少数意见制度赞成力量的主要来源、政治体制和历史传统。我国应该将公开少数意见定性为法官的义务,这是由我国现阶段主要司法目的决定的,是我国缺乏民主自由历史传统的必然结果,是基于我国少数意见制度赞成力量分析的结论,也是发挥少数意见制度和合议审判制度功能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3.
常见的法官后语定义有很多,它们都强调法官后语是对当事人的道德说教,都声称法官后语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在法官后语制作主体、具体位置和内容等方面存在很大不同。梳理其差异,探讨其合理性,最后厘定法官后语乃合议庭或独任法官附属于裁判文书规范性格式之后一段对当事人给予道德教育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简短文字。  相似文献   
4.
法官后语与附带意见在判决书结构上都可有可无,说服力上都存在不确定性,对案件都不具有约束力,但二者并不相同,它们在结构位置、主要内容、运用目的和未来发展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法官后语应该是我国法官创新的产物。  相似文献   
5.
王贵东 《人民论坛》2010,(11):84-85
法官在判决书说理过程中必然有一定的预期,这种预期从根本上由判决书的受众决定。判决书最主要的功能首先是社会的,要为当事人纠纷之解决提供一种合理化的证明,给社会公众以启示;其次才是职业的,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后来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一种导引。  相似文献   
6.
王贵东 《学理论》2008,(8):56-58
判决书说理功能取决于它的内部结构。我国判决书结构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判决书的说理性。可以通过改善判决书要素性质如首部、事实部分和判决理由的质量,增加要素数量如少数意见,改变要素之间相互关系如法官位置和主文位置,增强我国判决书的说理性。这是继当前法官径路和制度径路之后。关于判决书说理功能研究的第三种路径。  相似文献   
7.
王贵东 《理论探索》2017,(2):123-128
马克思恩格斯的死刑思想经历了萌芽、形成和完善三个阶段,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内容。马克思恩格斯一开始并不主张废除死刑,只是反对资本主义国家死刑制度的轻率、伪善和残酷;后来认为死刑既是不公正的,也是不适宜的,要求彻底废除死刑;最后提出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建立死刑制度,死刑制度在共产主义将会彻底废除。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死刑思想,可以得出几点启示:第一,必须动态、全面地理解马克思恩格斯的死刑思想,只看到他们一时的死刑思想而忽视他们一生的死刑思想,或者将他们的死刑思想割裂开来都是错误的;第二,不能教条地对待马克思恩格斯的死刑思想,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都应该废除死刑,资本主义国家即使废除了死刑但由于其基本制度的不合理性也不是文明的社会;第三,死刑有其自身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规律,其消亡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条件,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充分发展生产力,完善社会制度,大力提高人民的文化素质,为消除死刑积极创造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8.
地方院校法学本科应该以应用型法律人才为培养目标,这是其师资力量、科研水平和生源质量决定的,是满足法律人才市场需求、解决法学毕业生就业的客观要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地方院校法学教育必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调整课程设置,着实转变教学方法和不断完善考试制度.  相似文献   
9.
王贵东  杨宪文 《河北法学》2005,23(10):84-88
我国现行民事再审程序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通过对提起民事再审程序的主体制度进行反思,提出了完善提起主体制度的建议:取消人民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只能就特定案件提起再审程序;确立再审之诉制度。  相似文献   
10.
王贵东 《山东审判》2006,22(6):107-109
判决书署名形式可以分为如下几种:第一种是以法国为代表的不署名形式,包括法治建设深受法国影响的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判决书以法院的名义出现,不署法官的姓名和意见;第二种是法官签署形式,由参加判决的全体法官包括保留特殊意见的法官署名,陪审员、书记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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