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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经济学是利用经济分析的架构探讨法学问题。在面对各种官司时,除了诉诸相关的法条之外,还要有意识地提醒自己:思索和分析的工具,到底是什么?法学里常把问题分为两类,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透过程序,处理实体。经济分析也是如此,透过各种分析技巧,厘清问题;实质问题所涉及的价值取舍,通常是分析的第二步或第三步。在法学教育中,几乎很少提到"往前看"的观点;当"如何善后"变得纠缠不清时,"往前看"的视角往往能另辟蹊径、豁然开朗。最重要的是,法律经济学的方法论,是先建构了解社会的一般性、原则性理论,再以之探讨法学问题。经济分析的特色和说服力如何,最好让证据来说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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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无证经营成品油案件,根据不同犯罪情节,存在多种入罪思路。早期判例中,多数法院基于成品油许可或危险化学品许可两种角度,将其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但随着行政许可项目的调整,加之考虑到法律法规设置许可的规范统一性以及罪刑相适应原则,此种入罪思路在当前的法律和市场背景下已然不可取。那么,若行为人经营的成品油为不合格产品,且其主观上对此明知却依然从事经营行为,则可能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若无法确定行为人具备经营不合格成品油的主观故意,则可以从危害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对其适用危险驾驶罪或危险作业罪科处刑罚。此外,在无证经营成品油期间,若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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