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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文东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13,(4):101-103
责任主义是大陆法系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责任概念的构造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入的过程。古典犯罪论体系奉行“不法是客观的,责任是主观的”之理念,责任理论采心理责任论,责任概念的构造是纯粹的主观要素,经历了规范责任论和功能责任论的发展,责任概念的构造也由纯粹主观的要素发展到客观要素的出现以及客观要素的丰富。 相似文献
2.
乔文东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4):134-136
从构成要件和违法性的关系看,构成要件理论分为行为类型说、违法类型说和违法有责类型说,而构成要件的机能一般认为分为罪刑法定主义机能、犯罪个别化机能、违法推定机能和故意规制机能.三种构成要件类型在实现构成要件的四种机能上发挥着不同的影响,因此,构成要件类型的定位对构成要件机能的理解和重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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