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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宇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1):8-18
在专家过失不实陈述致第三人经济损失民事责任方面,英国、美国、德国三个法域都突破了19世纪以来限制性的规则,扩大对第三人的保护,形成了特殊的责任构造。这种责任构造,一方面体现了保护正当信赖的正义要求,另一方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效率要求,具有其正当性和合理性。对中国而言,在没有针对每种专业人士责任特别法的情况下,应参考类似责任构造,并以会计师责任为模板,将合理信赖这一要件在原告范围和因果关系双重适用,构建该种民事责任的一般构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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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宇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3,(4):39-44
破产污名作为阻碍现代自然人破产法生成的对抗因素之一,根植于个体对集体意识所划定的借贷行为规范的偏离,是该偏离的消极标签。从制度史的角度来看,在初级社会中,破产法承载破产污名,压制破产者以维护集体意识,保持其对社会团结的维系作用。随着初级社会向分工社会发展,尤其是面对现代的债务危机,自然人破产法逐渐与污名分离,破产污名留存于社会中,阻碍了自然人破产法发挥修复分工的作用。自然人破产法通过去污名化、修复社会分工等现代进路,使社会分工对社会团结的维系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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