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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讯逼供概念的界定及其危害何谓刑讯逼供?其主体和客体何在?内容包括什么?理论界一直未有统一明晰的界定。有的认为刑讯逼供是“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强迫被告人把供的一种审讯方式一笔者认为此概念对刑讯主体未作界定,客体限于被告人,范围过窄;有的认为刑讯逼供是“在刑诉过程中,追诉者对被追诉者进行讯问时采用肉刑,变相肉刑或精神折磨等方法逼取其供认犯罪的行为”,②笔者认为此定义比前者较为准确,但把刑讯的目的仅限于“逼其供认犯罪”,不妥。因为刑讯的客体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外,还可能有被暴力取证的证人;最重要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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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监督体现了法治原则,能有效推动和促进司法公正。但由于在监督主体上尚未解决合法性问题,在监督的具体程序上尚存在弊端,所以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如不能将法治引入新闻监督以加强和促进新闻体制改革,就会影响新闻监督的力度,进而影响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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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新闻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闻监督体现了法治原则,能有效推动和促进司法公正。但由于在监督主体上尚未解决合法性问题,在监督的具体程序了尚存在弊端,所以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如不能将法治引入新闻监督以加强和促进新闻体制改革,就会影响新闻监督的力度,进而影响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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