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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地方创新性立法是推进地方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手段,鼓励地方立法创新是完善我国立法体制的应有之义。为实现地方创新性立法的规范化,应明确地方性事务的判断标准,引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立法决策量化论证。 相似文献
2.
3.
3月11日下午,新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则")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两部法律施行三十多年来的首次修改。与民法典这样直接关系着每个人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的法律不同,"一法一规则"似乎并不算"热门"。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4.
《立法法》修改后,辽宁省9个"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2015年至2018年,9个新增立法权城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积极行使地方立法权,制定地方性法规31件,包括地方立法规则的事项以及城乡建设与管理和环境保护的事项。从两大类地方立法的范围看,存在地方立法的缺位和越位问题,需要在未来立法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21,(2):297-297
为实施国家金融战略,维护金融安全,健全金融审判体系,加大金融司法保护力度,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特作如下决定:一、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北京金融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金融案件的类型和数量决定。二、北京金融法院专门管辖以下案件:(一)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二)应由北京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 相似文献
6.
7.
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涌现,人类社会呈现出鲜明的数字特征。数字社会最显著、最深刻的变化就是社会运行过程的数据化。这给我国地方政府的传统决策模式、数据采集手段、数据孤岛现状带来挑战。构建大数据驱动的地方政府治理体系,需要加强统筹规划、提升大数据集成、树立大数据思维、加强主干数据库建设、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恪守技术伦理。 相似文献
8.
宣晓伟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20,(3):16-18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央地关系经历了重大调整,一系列制度改革有效调动了地方发展的积极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提升地方政府治理能力,必须完善央地关系,理顺中央和地方权责关系,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在不同事务上的权责关系. 相似文献
9.
10.
《广东行政学院学报》2020,(1):19-28
流动人口的市民权利获得问题是中国转型时期的重要研究议题。基于对地方政府的深入考察,发现:地方政府的权利经营行为是影响流动人口市民权利获得重要影响机制。权利经营是指地方政府作为追求财政最大化的理性行动者,自1980年代初期起在一定程度上将市民权利进行了商品化、财政化,对市民权利进行"定价"并向流动人口"出售",而流动人口则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通过"购买"获得市民权利。要让流动人口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市民权利,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与加强地方督查机制,逐步消除地方政府的权利经营行为,回归权利不可商品化的本原。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