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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的法治状况在重庆打黑的背景中得到明显的表现,在李庄案中得到聚焦.行政、司法和社会监督等各种力量在直接或间接地参与其中,引起了整个社会的关注.其间表现出的行政力量的威慑、司法过程的迅速以及舆论监督的特征表明我们的法治追求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2.
邵杰荣 《法制与社会》2011,(28):247-248
李庄案发生后,辩护制度成为全国媒体关注的热点,辩护律师在庭审中的价值受到了质疑。他们揭露了案件的真相、保障了被告的权益,是法律权威的捍卫者;同时,受主观认知、客观社会因素的影响,他们也架设起揭露真相的障碍,使自己深陷金钱交易的泥潭,最终成为墩利扩张”的牺牲品。可见,辩护律师必须在诉讼中进行正确的角色定位。  相似文献   
3.
高敬芳 《法制与社会》2010,(24):126-127
李庄案发生后,该案引起了社会各个方面的连锁反应,专家学者抑或媒体大众都给予了不同的评论,为李庄鸣不平的声音之中也不乏对他的道德谴责。本文认为我国司法机制的薄弱,以及其权威的匮乏,究其原因主要是价值观的多元化,以及司法运作背后各种因素的干预等,司法权威陷入困境的出路也要从树立人们的法律信仰,提高司法机关在人们心中的权威地位,唯如此方能改变现状,树立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4.
随着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终字[2010]第13号判决书的宣布,轰动一时的“李庄案”暂且在法律程序上告一段落。由于该案在诉讼过程中折射出了诸多程序法和实体法方面的法律争议点,本文拟以“李庄案”中的几个法律问题为切入点,谈谈对此案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5.
随着"李庄案"二审判决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判处李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也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本文结合"李庄案"的基本案情对其法律适应进行分析,浅析该条款引发的争议及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进而探究该条款的立法价值及完善的措施和建议。  相似文献   
6.
厉尽国 《北方法学》2011,5(1):67-77
法律人孜孜以求的法治究竟如何实现?关注司法实践,从微观和方法层面对其进行反思、批判和改进,可能是迈向这一理想境界的重要途径。判决书为宣示法官依法解决纠纷的过程及其结果的公告,它所表达的内容只能是基于法治立场的合法性论证。该论证至少应当在形式上摒弃政治、经济、舆论、私人情感等法外因素的不当干扰,从法律规则和事实出发论证判决的正当性。为此,笔者以"李庄案"判决书为素材,基于某种法律方法论立场分析了司法裁决证立过程中的修辞现象,并对此进行了一些评价和反思,希望能够促使人们正确认识并认真对待这一判决正当化的有力工具,从而为趋近理想法治提供现实的方法支撑。  相似文献   
7.
当前,辩护人作为-独立、自主的司法单位的地位,已经在各法治国家立法中获得普遍肯认,由此出发,辩护律师为了维护被告人的利益,有权在被告人意思表示之外展开独立辩护,而不受被告人意思表示的拘束.但是,辩护律师独立辩护的原则亦非绝对,辩护律师只能就其固有权利行使独立辩护权,且只能在忠实于被告人利益的前提下展开独立辩护.在“李庄...  相似文献   
8.
"李庄律师伪证案"虽已经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但是此案背后透视的我国律师业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即少数律师法律信仰和职业伦理缺失.究其原因是我国律师业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及律师业缺乏"执业后教育"机制.  相似文献   
9.
"李庄案"的判决结果存在3个法律问题:李庄是否构成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6条的设置是否具有合理性?辩护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危机所引发的社会效应如何?简单案件的法律推理是按照"法律规则+案件事实=判决结论"这样的三段论方式进行的,这种推理方式体现了公正执法的思维,起着维护法治"过滤器"的作用。但是,价值判断是法律推理的核心精神,在法律推理的过程中不可能完全排除道德和价值因素。法律判决追求手段与目的的统一,它不仅受公正的执法手段的约束,还要受所追求的社会价值目标的约束。因此,有必要从道德和伦理价值方面考虑"李庄案"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徐永康 《法治研究》2012,(3):104-112
我国恢复律师制度30多年,律师的作用仍受到很大限制。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着很多问题,尤其是刑事诉讼中,律师的权利很难得到保障,《刑法》第306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更是加剧了控辩双方诉讼地位的失衡,导致了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近年来发生的"李庄案"、"北海四律师事件"都暴露了律师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的问题,以致一般律师越来越回避诉讼特别是刑事辩护业务,变相罢辩。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和促进司法公正,一批律师利用博客这一平台公布案件材料、报道审判过程、交流看法意见,使有共同需求的律师通过网络互相联络,组团辩护以"抱团取暖"。特别是在一些重大或热点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律师博客成了向公众传递案件信息的主要工具,起了传统媒体无法起到的作用。众多网民也通过对律师博客的留言、转帖等方式关注案件审理,声援维权律师,呼吁审判公正,构成当下中国的特有景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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